刘丹冰教授受邀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解读法律
发布时间:12-05-02      点击:

    日前,西安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董军市长主持会议,我校法学院院长刘丹冰教授受邀以《政府的行动》为题,对《循环经济促进法》进行解读。 
    刘丹冰在分析论证循环经济法的立法价值、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和主要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强调了政府在循环经济中的作用。她讲到,在中国从传统经济模式向循环经济模式的转变中,政府应该履行制度供给的责任。伴随着2008年国家颁行《循环经济促进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从宏观层面上基本履行了制度供给的任务。但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政策导向性特征决定了政府行动的不足。为此,她还就如何让中国循环经济中缺席的政府逐步归位,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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