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省委政法委、省社科联、省法学会联合开展的第三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结果揭晓,共评出10名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其中,我校法学院刘丹冰教授、曾加教授和杨丽珍教授榜上有名。
4月19日,第三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举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宋洪武,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刘自成,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明生,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周敏,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等出席颁奖仪式。
宋洪武在讲话中指出,“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是我省选拔优秀法学研究人才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省法学人才建设、繁荣法学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对获奖的法学家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做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法学家。二是要做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的法学家。三是要做德才兼备的法学家。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勇于探索、严谨治学的精神。不但要在学术上造诣精深,而且要做热爱人民、为人师表的法学家,在个人品德、学术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我校刘丹冰教授作为本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的代表发言。她表示,要牢记法学教育工作者的使命,为实现富强中国、法治中国的理想继续努力奋斗。
颁奖仪式现场
刘丹冰教授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