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4月28日,华商网在其教育频道刊登记者刘立春的署名文章《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出雷人校规:举报当众接吻有奖》,同日的《华商报》在其A21版以《学校规定:举报当众接吻有奖》进行了刊登。
此文发表后,引起了新闻媒体的竞相转载,一些网站和新闻媒体(以下简称“部分媒体”)在转载过程中,将文章标题改为《西北大学出雷人校规:举报异性当众接吻有奖》《西北大学禁止当众拥抱接吻屡教不改开除》《西北大学一学院规定举报当众接吻有奖》等等,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西北大学师生的不满。
在此,我们声明:
一、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的独立学院(三本),自主办学、独立发放毕业证书。西北大学现代学院不是西北大学,也不是西北大学下属的二级学院。
二、我们对部分媒体缺乏起码的新闻常识、不负责任的错误报道表示愤慨,对这种混淆视听、中伤我校社会声誉的做法表示反对。我们希望这些媒体主动更正错误,消除影响。
三、我们对社会各界对西北大学的关心和关注表示感谢,对学校师生爱护、珍惜学校荣誉的心情表示理解。同时,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西北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希望新闻媒体继续客观公正对西北大学进行报道和宣传。
西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