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各类报告会、讲座等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03-12-31      点击:

关于加强各类报告会、讲座等管理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学工部、团委:

近年来,我校有关单位和学生社团邀请了大量的著名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来校作学术报告和其它讲座,在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活跃学生文化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始终坚持校园思想文化的正确导向,保证各类报告会和讲座在繁荣校园文化方面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现结合上级部门有关精神,就加强各类报告会、讲座等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校内举办的各类报告会、讲座等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主,杜绝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消极的东西进入报告中。

二、建立报告会、讲座等活动的把关制度。各院系举办的各类报告会和讲座由各院系党总支把关,学生会、全校性学生社团举办的报告会和讲座由团委把关,团委举办的报告会和讲座要先报请主管领导。校内举办的各类报告会和讲座在举办前要对报告人的政治思想状况、报告的主题内容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

三、健全报告会、讲座等活动的备案制度。面向学生的各类报告会和讲座等活动,由举办单位把关审查后在活动举办两天前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党委宣传部  

             2002年5月27日

 

(编辑:田明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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