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青海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过常宝教授在我校长安校区为文学院师生作了题为“孔子如何‘作《春秋》’”的讲座。讲座由文学院谷鹏飞教授主持。
讲座中,过常宝首先通过对“书命文献”和“记事文献”这两种春秋史官文献的辨析,指出孔子“作《春秋》”是在“鲁之《春秋》”的基础上修作而成,为修作《春秋》而有所“取义”。其次,他强调“文”作为非仪式性的次一级文本,与仪式性文本的“辞”相对应,并且“文”相对于“言”而言指书写性的文本。随后,他结合新出土简帛文献,指出“义”的含义是供人借鉴,并作为一种话语方式在低一级的文献中体现其社会法则,孔子“取义”即由此而来。最后,他以“天王狩于河阳”为例,指出“征实”是孔子“作《春秋》”的方法和路径,孔子“取义”于春秋史记而“作《春秋》”是自觉置身君子之列,“立言”以不朽。
讲座结束后,过常宝就师生所提“各诸侯国史官告庙的实证性依据”“‘君子’内涵的界定”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给出了富有启发性的见解,使同学们在学术研究上得到了理论性和实践性的指导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