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16-12-19      点击:

1216日下午,我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在长安校区召开,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张国伟院士主持。

会议通报了部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调整的情况。随后,与会委员听取了研究生院负责人就2016年下半年硕士、博士学位申请及拟授予学位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决定,授予博士学位53人,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1,授予硕士学位426人,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41人。与会委员还研究审议了其它相关事宜,就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建言献策。

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原则上每年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评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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