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印发制度严管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发布时间:15-12-21      点击:

1216日,校纪委印发《西北大学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准则》《西北大学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两项制度规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两项制度要求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决做到“忠诚、干净、公正、尽责”,不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发表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言论;不准擅自作主、越权行事;不准对内对外实行双重标准、拒绝被监督;不准工作盛气凌人、敷衍草率、推诿塞责;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及其它利益输送;不准插手、干预自己应当回避的工作事项;不准压信不报、瞒案不查或隐匿、瞒报、擅自处置问题线索;不准向办案人员探听案情,或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谋划,干扰办案;不准私自留存或携带调查材料、案卷外出;不准泄露工作秘密。

纪委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精神,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自觉接受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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