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15-06-18      点击:

617下午,我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长安校区召开。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王尧宇教授主持。

会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通报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调整的情况;与会委员分别听取了研究生院、教务处负责人就2015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申请及拟授予学位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投票表决。决定授予126人博士学位(公示期三个月),1598人硕士学位,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3人硕士学位(公示期一个月)。决定授予3978人次学士学位,其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3438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152人,来华留学生申请学士学位12人,双学士学位376人。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在国家相关学位政策规定和授权范围内,履行学校学位授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决策与管理机构。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原则上每年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坚持“公开、公平、依法、民主”评定的原则,遵循和落实教授治学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和保证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学术性与权威性,体现“学术自由、学术自治、学术中立”的大学精神,调动和发挥管理与专家两个群体在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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