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22日,研究生院根据《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分别在太白校区和长安校区召开两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推进会议。研究生院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上,金融硕士、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中药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与会同志分别介绍了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展以及修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生院负责人就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作了总结。首先,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认真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各专业(领域)要尽快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加强工作指导,要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其次,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重视课程教学尤其是技能性课程教学,加大案例教学力度。要高度重视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新模式。最后,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和要求,建立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论文标准及评价体系。
本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下一步工作任务,确保如期完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