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省级“平安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12-12-12      点击:

        日前,陕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陕西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表彰全省经文保系统在2012年“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全省205家经文保单位被授予省级“平安单位”荣誉称号,我校名列其中。据悉,全省共有5所高校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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