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15-10-13      点击:

 各市、杨凌示范区文明办:

为充分发挥传统节日“长根、聚心、铸魂”的强大作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特色鲜明、气氛浓郁的节日文化,进一步深化“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根据办领导的指示要求,重阳节期间,各市(区)要广泛开展以“敬老、尊老、爱老、助老”为主题的“我们的节日·重阳”实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组织开展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围绕活动主题,举办重阳文化庙会、民俗文化展、重阳登高等民俗活动,组织开展以家政服务、心理抚慰、节日慰问、文体娱乐等敬老志愿服务活动,利用“道德讲堂”、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孝老爱亲道德模范事迹宣讲活动,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等形式开展感恩教育活动,举办经典名篇诵读活动等。

二要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突出“我们的节日·重阳”品牌宣传,积极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对“我们的节日”活动的宣传报道作用,真正把“我们的节日”搞活、搞旺。省内市、县(区)文明网站要精心策划并制作专题,形成宣传报道综合稿报送中国文明网、省文明网进行展播。

三要务求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的高度认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切实加大“我们的节日·重阳”活动的指导力度,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把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各级文明办要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充分调动各部门、各文明单位的积极性,共同推动活动广泛开展。

各地开展活动及宣传报道情况,请于1023日前报省文明办综合处。联系人:郭文超 电话:85589676 邮箱:154260031@qq.com 

陕西省文明办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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