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13年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任务书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并结合我校实际,为全面落实我校2013年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任务,学校与校内各单位签订本任务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大学文化建设,着力培养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促进内涵式发展和创建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理论武装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以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为主要内容,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分层次、分专题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重点领会好十八大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出的新任务,对高校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真正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广大干部师生工作学习的动力。
2.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中心组学习旁听制度,以中心组学习带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负责同志的理论学习。由宣传部、党办负责,抓好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由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本单位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要制定学习计划,规定学习时间,切实把理论学习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思路、促进发展的举措、领导发展的本领。
3. 深化学习型校园建设,做好广大师生的理论学习教育。由宣传部负责,各单位组织实施,健全师生理论学习长效机制,把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相结合,将理论学习向深度推进、向广度拓展,使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工作学习的动力,把师生员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学校事业发展上来。
4.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三进”,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各院(系)配合,组织实施《西北大学党的十八大精神“三进”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十八大精神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开展“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状况调研,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
5.加强理论研究,推出一批研究成果。由社科处负责,文科各院(系)参与,组织实施《西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 (2012—2020年)》。由宣传部、社科处负责,充分发挥我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级理论研究基地的作用,设立研究课题,深入开展十八大精神理论研究,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二)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按照十八大“三个倡导”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道德建设全过程,贯穿在人才培养各环节,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7.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增强针对性和说服力。由宣传部、学工部负责,做好师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和舆情分析,把握师生思想动态。由宣传部、人事处、校工会负责,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8.推进师生道德建设。由人事处、校工会负责,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由宣传部负责,继续深入开展侯伯宇教授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出版拍摄反映其先进事迹的报告文学和电影,用先进典型的事迹教育感染师生员工。由科研处、社科处、研究生院、教务处负责,各科研教学单位实施,做好师生学术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
9.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各教学单位实施,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完善校、院(系)两级教学督导制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和学生管理干部查课制度,继续推行教学纪律检查通报制度。由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负责,继续开展以“青春学习计划”为抓手的优良学风建设活动,发挥“优良学风集体”的引领示范效应,建立学风建设定期检查制度和学习帮扶机制。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名师”“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评选活动。
(三)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0. 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对照教育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认真开展自查及测评工作。由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负责,各院(系)实施,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诚信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丰富和提升“树魂立德”活动内涵,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由研工部负责,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
11.实施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由学工部、研工部负责,各院(系)实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活动体系、服务体系以及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打造“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模式。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培养力度,组织好心理健康教育月、心理健康主题文化周等活动。
12.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由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负责,以志愿者服务为重点,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不断完善志愿者注册和考核制度,推动志愿服务类学生团体发展。精心打造“阳光工程”“四进社区”“关爱农民工子女”等品牌活动,组织学生深入校园、工厂、农村、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推动活动项目化常态化基地化开展。
13.做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作。由校团委负责,各院(系)配合,完善选拔机制,扩大学员构成,强化社会实践,实施“精英班”和“新秀班”双层次培养,推动院(系)二级培训常态化,推进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切实搞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凸显大学生骨干作用。
(四)深入推进大学文化建设
14.加快大学文化建设步伐。由宣传部牵头,有关单位参与,制定并出台《西北大学大学文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发掘、凝练和弘扬学校文化精神和文化传统,完善大学文化建设体系。由宣传部、基建处、后勤处负责,提出、论证、设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逐步开展建设工作。
15.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由党办校办牵头,公布实施《西北大学章程》,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由宣传部负责,按照“六五普法”要求,组织学习《宪法》和指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性文件。由保卫处负责,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由校办、校工会、纪委办负责,各职能部门和院(系)配合,加强校、院(系)务信息公开和监督工作。
16.提升校园文化活动水平。由宣传部牵头,统筹规划安排全校校园文化活动,加强三校区文化活动的交流与互动。由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负责,各院(系)参与,做好校园文化品牌建设与提升工作,组织校园文化建设成果的申报和交流。由校工会负责,开展富有特色的教职工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活跃业余生活。由校团委负责,加强学生文化艺术团体的管理指导,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文化艺术活动。由体育教研部负责,组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恢复课间广播体操,提高师生身体素质。
17.提升学生文化素质和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水平。由教务处负责,加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开展各类学科竞赛,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引导和管理。由校团委负责,做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由社科处、科研处、校团委负责,开设高质量的系列讲座、论坛和报告,组织好“侯外庐讲座”和“杨钟健讲座”。
18.加强校园环境建设。由后勤处、后勤集团负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倡导勤俭节约、适度消费、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建设节约型校园。由教务处牵头,加强教学楼等楼宇内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内涵。由宣传部、后勤处负责,完成校园楼宇和道路的命名工作。
19.加强离退休工作。由离退休党委负责,密切与离退休教职工的联系,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发挥离退休教职工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由离退休党委、校团委负责,开展学生志愿者服务离退休教职工活动。
20.加强稳定安全各项工作。由稳定办牵头,各单位实施,按照《西北大学2013年度稳定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五)积极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21.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再创省级文明校园和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工作。
22.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处室和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由宣传部牵头,校内各党委、党总支实施,开展全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开展文明处室创建活动;由直属单位党总支负责,在直属单位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由后勤集团党总支负责,在后勤职工中开展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活动。通过常态化的创建活动,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
(六)大力做好宣传舆论工作
23.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组建新闻发言人联络员队伍,增强新闻宣传责任意识,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与中、省主流媒体联系,通过组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典型报道、活动报道等,介绍学校改革发展成就,提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4.加强校内宣传和舆论引导。由宣传部负责,加强校报、有线电视、广播、网站、官方微博和校内非正式出版物等舆论宣传阵地的建设管理,正确引导校园舆论,增强师生的凝聚力。由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有关单位配合,及时更新网络信息,建设积极的网络文化,严格网络管理制度,自觉维护信息安全,弘扬校园网络宣传主旋律。
三、工作要求
(一)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根据任务书的要求,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突出特色,制订本单位完成任务的计划和具体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落实计划和措施于任务书签订后10日内交校文明办。校文明办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学期和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自查和总结工作,于6月上旬和11月中旬,将自查和总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校文明办。年终学校按照本任务书的要求和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先进单位予以挂牌表彰。
(三) 此任务书一式两份,由学校党政负责人和任务承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