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活动: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伴随改革开放出现的新生事物,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伟大创造。改革开放30年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蓬勃发展、形成声势,呈现出旺盛生机和强大活力,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有力地促进了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党鲜明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概念,确立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在党中央的倡导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运而生。1982年2月,中央决定把中宣部等部门倡导的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主要内容的“五讲四美”活动推广到全党全民中去,并增加了“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三热爱”内容。“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广泛开展,催生了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形式。1984年6月,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会议,提出要向文明城市的目标奋进。1986年9月,党中央召开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地位、主要任务和基本方针,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从此,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并不断发展壮大。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在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党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高度,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扭转了“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得到迅速发展。1990年11月,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在湖北省沙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依*亿万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城乡基层。1995年10月,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随后中宣部又在张家港市举办市委书记精神文明建设研讨班,推动全国掀起了学习张家港、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1996年10月,中央召开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决议》进一步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方针、主要内容和重要措施,是精神文明建设跨世纪的行动纲领。《决议》专门就“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写了一章,明确提出了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三大系列创建活动。1997年3月,中宣部公布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示范点,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1997年5月,中央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解决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问题,并明确规定中央文明委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997年7月,中央文明委在全国部署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重点解决文明言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服务质量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1998年6月,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开展了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切实加强风景旅游区的精神文明建设。1999年9月和2002年10月,中央文明委两次表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集中展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
以党的十六大为标志,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同其他各项工作一样,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进步。2002年12月,中央文明委召开全体会议,强调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重点,多办好事实事,提升城乡文明程度。2003年5月,中央文明委、全国爱卫会组织开展了“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为夺取抗击非典斗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证。2003年8月,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明确了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工作的内容和标准。200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5月中央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04年9月,中央文明委颁布《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2004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寓教于乐、寓教于游,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2006年2月,中央文明委、第29届奥组委组织开展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普及文明礼仪、优化公共秩序、提升社会服务、改善城乡环境,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社会人文环境。2006年5月,中央文明委制定《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推动兴起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的热潮。2006年9月,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引导人们文明出行、文明旅游。2007年9月,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了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53名全国道德模范和254名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随后在全国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国道德模范巡讲、百城市道德模范巡讲网上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形成讲道德、做好人的良好风尚。2008年3月,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2008年6月,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推动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深入发展。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和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领域日益拓展,形成了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主体,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基础,多种形式创建活动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成为了整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最具活力、最有影响的工作之一,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2005年10月,中央文明委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张家港等12个全国文明城市(区)、北京丰台区王佐镇南宫村等494个全国文明村镇、北京天坛医院等1001个全国文明单位,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创建热情和积极性,推动全国城乡兴起新一轮创建热潮。
党的十七大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重在建设、重在参与、重在过程,着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着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开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创建文明城市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龙头工程。改革开放30年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社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对于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84年6月,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会议,推广三明市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提出要创建更多的文明单位,向文明城市的目标奋进。1995年10月,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随后中宣部又在张家港市举办市委书记精神文明建设研讨班,总结推广张家港市“一把手抓两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经验,在全国掀起了学习张家港、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此后,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在全国集中推出了天津和平区、大连市、厦门市、西安市、绵阳市、合肥市、南宁市、中山市、宜昌市、杭州市等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先进经验。为打牢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2000年9月,中央文明办在南京召开全国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南京市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经验,会后中央文明委下发《关于在城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意见》,对创建文明社区作出部署。2002年1月,中央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发出《关于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四进社区”活动,产生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活动成果。2004年11月,中央文明委颁布《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并在2008年对《测评体系》进行修订,建立了一套涵盖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个方面的测评指标体系,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供了重要导向和遵循,实现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形成和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创建文明城市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