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民族礼仪要求中,“站有站相、坐有坐相”是对一个人行为举止最基本的要求。正确的站姿是站得端正、稳重、自然、亲切。做到上身正直,头正目平,面带微笑,微收下额,肩平挺胸,直腰收腹,两臂自然下垂,两腿相靠直立,两脚靠扰,脚尖呈V字型。女子两脚可靠拢,肌肉略有收缩感。如果站立太久,可将一脚交替后撤一步,但上身仍要挺直,伸出的脚不可太远,双腿不可叉开太大,变换也不能过频。
坐姿包括就座的姿势和坐定的姿势。入座时要轻而缓,走到座位面前转身,轻稳坐下,不应发出嘈杂的声音。女士就用手把裙子向前拢一下。坐下后,上身保持挺直,头部端正,目光平视前方或交谈对象。腰背稍靠椅背,在正式场合,或有位尊长者在座,不能坐满座位,一般只占座位的2/3。两手掌心向下,叠放在两腿之上,两腿自然弯曲,小腿与地面基本垂直,两脚平落地面,两膝间距,男子以松开一到两拳为宜,女子则不松开为好。非正式场合,允许坐定后双腿叠放或斜放,交叉叠放时,力求做到膝部以上并拢。无论那一种坐姿,都要自然放松,面带微笑。在社交场合,不可仰头靠在座位背上或低头注视地面;身体不可前俯后仰,或歪向一侧;双手不得有多余的动作。双腿不可敞开过大,也不要把小腿搁在大腿上,更不要把两腿直伸过去,或反复不断的抖动,这些都是缺乏教养和傲慢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