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服务事项与工作程序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3-09-18      点击:

服务项目

工作程序

服务标准

责任人

分管领导

学校新闻网稿件

发布

1.新闻稿件经投稿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

2.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联络人编辑稿件,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原则,编辑、审核、发布稿件。

1.处理及时;

2.文字表达、图片使用准确,符合新闻稿件规范。

姓名:魏梦鸽

职务:新媒体中心副主任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7502

联系电话:88308357

代理人:朱悦

职务:新媒体中心记者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7502

联系电话:88308357

姓名:李琛

职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7506

联系电话:88308138

重要活动摄影摄像

1.活动主办单位提前联系党委宣传部摄影、摄像工作责任人,告知活动议程、联系人等信息;

2.党委宣传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统筹安排摄影、摄像任务。

1.按时到达活动现场;

2.完成摄影、摄像任务;

3.保证影像资料质量;

4.如不能安排,做好学校有关规定的解释。

姓名:曹天娇(摄像)

职务:广播电视站副站长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图书馆8层西侧

联系电话:88308710

姓名:马骞(摄影)

职务:摄影记者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7502

联系电话:88308357

姓名:李琛

职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7506

联系电话:88308138

对外新闻宣传

1.活动主办单位提出邀请校外媒体申请;

2.党委宣传部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请示报告后,邀请校外媒体;

3.活动主办单位撰写新闻通稿初稿,党委宣传部审核后供校外媒体使用。

1.及时确定校外媒体;

2.配合做好媒体接待。

姓名:魏梦鸽

职务:新媒体中心副主任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7502

联系电话:88308357

代理人:朱悦

职务:新媒体中心记者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7502

联系电话:88308357

姓名:李琛

职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7506

联系电话:88308138

新媒体账号备案、认证

1.新开办或需通过平台认证的新媒体账号,由主管单位负责在学校“办事大厅”完成“新媒体账号备案登记”或填写《新媒体账号认证申请表》;

2.需通过平台认证或年审的新媒体账号,由主管单位负责,在线填写“用印申请”,申请使用学校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党委宣传部在线审批“用印申请”,新媒体账号主管单位办理线下手续。

1.及时处理在线申请;

2.对不符合学校新媒体管理规定的申请,做好解释工作。

姓名:魏梦鸽

职务:新媒体中心副主任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7502

联系电话:88308357

姓名:李琛

职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7506

联系电话:8830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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