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理论学习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四次集体学习,组织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学院党委负责人主持。
学院有关负责人在会上领学了《条例》第九、十、十一章及附则部分内容,带领中心组成员逐字逐句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和《条例》施行有关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
学院党委负责人领学了教育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主要包括高校教师违规修改成绩、泄露试题,高校领导干部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不到位,私设小金库,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行为等师德失范情节,以及对每个案件做出的党纪处分。对这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深入学习,深刻警示教育了中心组成员。
王强教授围绕历史上党的纪律建设经验成效分享了心得体会。他详细梳理了党的一大、二大、延安时期、建国以来和新时代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做法,并以张国焘、黄克功、刘力功等历史上的违反党纪分子为负面典型案例,阐释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他谈到,《条例》对高校教师行为约束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马院教师,要以身作则严守党纪,更要从学理性的角度研究党的纪律建设重要问题。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常态化开展理论自学,在潜心学纪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抓住学习重点,真正使党纪学习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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